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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/3/6 10:50:49 访问次数:3188
招投标公证
提供材料:
一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。
二、如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到场,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。
三、有关主管部门对招标项目、招标活动的批准文件。
四、招标公告或邀请函。
五、招标文件。
六、对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。
七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。
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地址:无锡市滨湖区润华国际大厦25楼(青祁路与太湖大道交叉口)
电话:0510-88812348、85211111
我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可正常受理公证业务。
上一信息: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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