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时间:9:00-17:00
电话:0510-85211111
0510-88812348
发布日期:2018/3/6 10:54:01 访问次数:6913
遗嘱公证
提供材料:
一、立遗嘱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二、房产证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。
三、立遗嘱人的结婚证或档案馆出具的婚姻记录档案。
四、如离婚的,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。
五、遗嘱受益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六、立遗嘱人为文盲或不会写字的需要有二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(带身份证)陪同到场见证。
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地址:无锡市滨湖区润华国际大厦25楼(青祁路与太湖大道交叉口)
电话:0510-88812348、85211111
我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可正常受理公证业务。
无锡公证处,无锡市公证处,无锡公证,无锡市公证处电话:0510-85211111 ,无锡市滨湖区公证处地址:无锡市滨湖区润华国际大厦25楼
无锡市公证处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,无锡公证处为本市老百姓办理法律公证业务,无锡公证书发放,无锡市江南公证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功的单位,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,为服务锡城老百姓,办理好无锡公证业务,该处实行24小时无节假日办公,方便了无锡广大市民办理公证的需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