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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10-88812348
发布日期:2018/3/6 10:56:03 访问次数:4771
委托书公证
提供材料:
一、委托出售房产、办理房产抵押等涉及处分财产的需要提供:
1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2、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(结婚证或离婚证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、调解书)。
3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4、房产证和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其他财产凭证。
5、委托书草稿。
二、委托办理不涉及财产处分事项的需要提供:
1、申请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。
2、相关事项证明。
3、委托书草稿。
无锡市江南公证处地址:无锡市滨湖区润华国际大厦25楼(青祁路与太湖大道交叉口)
电话:0510-88812348、85211111
我处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可正常受理公证业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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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锡市公证处公证机构改革试点单位,无锡公证处为本市老百姓办理法律公证业务,无锡公证书发放,无锡市江南公证处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功的单位,是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,为服务锡城老百姓,办理好无锡公证业务,该处实行24小时无节假日办公,方便了无锡广大市民办理公证的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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